所谓“天命”的含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特定内容。在殷商以前的原始氏族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特别低下落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极端简陋和贫乏,每个氏族成员只有在原始的氏族集团中方能生存。任何人都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下,根本不存在超越氏族群体生活水平线之上的贵贱贫富现象。限于当时文明时化的程度,自然界在人们眼里俱有无限的威力和神秘不可征服的力量。人类同自然界的关系如同动物一样无可奈何地服从它的威力。自然界中的风雨雷电、地震洪水、疾病猛兽随时可以吞噬人类的生命。而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只限于感性阶段,即混沌迷茫又神秘恐怖。出于生存之需要,这个时代人类在思维生发过程中没有闲心也不可能出现自觉的对个人命运规律的深邃的思考。因此,也不可能产生形容个人命运规律的命理文化。人类只能把自己的命运消极地无可奈何地交给神秘恐怖的大自然,由此,又产生了对大自然的敬畏崇拜心理。
中化民族的先民们对命运比较自觉的思考,那还是在社会生产力有了极大发展,人类从自然界攫取的物质财富有了极大的积蓄,同是地出现了超越氏族群体生活水平线之上的贵族。即历史迈进奴隶社会以后的事。在这以前,“命”在人们的心中并非指个人的贫富贵贱,而是专指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死生及人间的万物完全由那个神秘莫测的“天帝”来主宰,因此“天帝”是到高无尚的。这从最可靠的出土文物殷墟甲骨文中得到有力的证明:
“今二月,帝令不雨”。《铁云藏龟》第123页,第1块
“今三月,帝令多雨”。《殷墟书契、前编》卷三、第18页,第5块
“翼癸卯,帝其令风;翼癸卯,帝不令其风”《殷墟文字、乙编》第3282块
“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足其年”《殷墟书契、前编》卷一、第50页、第1块
不光是自然界刮风下雨是天帝的意志,同时“天帝”也主宰一切社会人事。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
“厥初生民,时维姜……履帝武敏歆……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诗经、大雅、生民》
商人的祖先是顺从天命,吞了鸟蛋而生的。周人的祖先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孕育的。虽然这是荒诞的传说,但这个传说却蕴藏着我国先民们一个共同的精神信仰,即他们的始祖都是“天帝”的子民。不仅氏族的起源是“天帝”的意志,就连人类社会的典章制度也是由“天帝”所决定,上至天子的人事安排、下到百官的职位设置,都要靠这位至高无尚的“天帝”来安排,它主宰人的死生寿夭和吉凶祸福。其实,这位至高无尚的“天帝”,就是人间的天子。这种“天帝命定论”的观念,实为统治阶级神权政治的思想反映。夏商周时代政治上实行的是以严格的嫡长子世袭,庶子分封的宗法制为基础的分封制。经济上实行的是国家公有的井田制。为巩固这种制度,他们又实行严格的等到级制。人的贫富贵贱等等都是“天帝”的意志所决定了的,是终身不变、千古永恒的。只要敬天尊命,不逾法度便吉祥和顺;而逆天命无法度便咎由自取。
既然“天命”是不可改变的,一切都得听从“天”的意志,那么人们何须算命,又有什么理由来形容命理呢?所以在夏、商及西周初年这一上帝命定论的天命观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环境和时代精神的历史文化氛围中,命理文化根本没有扎根的土壤,也不存在算命的社会文化现象。
那个时代,人们在自我意识的领域中是一个黑暗蒙昧而可悲的时代。尽管我们的先民们用自己非凡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像司母戊方鼎这样灿烂夺目的古代文化。但是森严残酷的奴隶制度剥夺了人对自我价值和个人命运思考的权力,窒息了人的自我意识。人们在严格的以血缘关系而定的社会地位的社会框架中,一代又一代地重复着永不改变的角色。或许偶尔他们也思考自己的命运,然而每当这时,他们只能把木然无神的目光转向冥冥的苍穹。 |